农业产业化,是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三篇文章”之一,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截止去年底,全市有年加工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7个,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580个,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179余元。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得到了提升。但是,我市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下真功夫加以解决。
(一)龙头企业规模小、档次低,龙头难以舞龙身摆龙尾
一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总体规模偏小,产品质量档次不高,带动龙身、龙尾的能力不强。目前,全市大多数龙头企业规模较小,技术水平低,资金短缺,实力不强,导致产品市场竞争力弱,企业整体经济效益不高。在产业发展中主要表现为:精加工、深加工的农产品比较少,农产品的分级、包装、储藏和保鲜水平低,农产品的深度开发和多层次转化增值亟待提高。二是管理水平低,大多数龙头企业是通过乡镇企业改制的民营企业,地方特色和家庭式管理的色彩较浓,缺乏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三是名牌产品少,“绵阳造”精加工、深加工农副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份额很少,超市很少见到具有绵阳特色的产品,特别是知名品牌产品。
(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利益的联结机制有待完善
我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中介服务组织特别是行业性中介服务组织的发展比较滞后,普遍存在规模小、不规范、覆盖面窄、服务能力弱,对市场的规律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和准确的把握,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市场为导向与市场发育不健全的矛盾突出。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和农户的增收。多数龙头企业与基地、与农户之间的关系还是停留在简单的买卖关系上,相互间的利益联系不紧密,没有形成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有的企业在农副产品价格低时拒绝收购、压级压价、拖欠货款,损害农民利益;有的农民在农副产品价格高时不按合同约定把农副产品卖给企业,缺乏信用。农民组织化程度低,难以有效地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由于利益机制不健全,农民利益无法有效保障和产品购销中双方不讲诚信,致使农民不愿站在企业立场建立优质农产品原料基地,企业也难以开发出优质产品。
(三)贷款难、政策不配套束缚企业发展
体制不完善,政策不配套,农业产业化企业生产经营贷款比较困难。一方面是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强,产品相对集中上市,加工企业须在短时间内收购大量的农产品原料,以致需要大量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在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紧缩银根的情况下,贷得出、用得上、还得了的矛盾显得特别突出。另一方面,银行贷款需抵押资产,但大多数农业产业化企业基本上无可抵押资产,按贷款的政策规定,无法贷到生产经营迫切需要的款项。三是农业保险滞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产业化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和农业信用担保工作的开展。四是政府扶持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资金的管理使用分散,撒胡椒面,见不到效果。五是对上争取资金和项目的激励机制有待加强和完善。
我市乡村人口有410余万,占全市人口的78%左右,是一个典型的农业经济大市,县域经济的发展壮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的发展壮大,关键在于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必须大力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此我们建议:
(一)走市场导向→资源潜力→产品开发→形成拳头产品→确定支柱产业的发展之路。逐步形成“以农户为基础,企业为依托,商业为纽带”的工贸工农一体化格局。围绕我市农产品优势产业带建设,抓紧建立一批龙头企业集群示范基地,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精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国家和省级龙头企业要率先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实施品牌战略,以标准创品牌,靠品牌拓市场,向品牌要效益,创立一批在市场上叫得响、占有率高的名牌产品。
(二)大力发展中介服务组织。着力解决中介服务组织发展滞后的突出问题,引导农民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兴办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办民管民受益。鼓励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区域性经营,壮大自身实力,增强服务功能。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村中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创办或领办各类中介服务组织,培育扶持专业大户和经纪人队伍,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特别是要增强硬企业与基地的融合力,建立真正平等共惠的利益联结机制,调动双方积极性,共同维护产业利益。
(三)加快建设产业化生产基地。解决好一些地方基地建设与加工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大基地建设力度,使基地建设与加工能力相匹配,避免盲目发展。要按照标准化的要求建设生产基地。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土地整治、道路交通、流通设施、通讯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引导和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专业大户、农民经纪人等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加生产基地建设。引导企业和农户要有长远眼光,互助互信,加强合作,处理好彼此的关系。企业要舍得投资,农民要按合同经营,努力实现双赢。
(四)逐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开展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为农户提供种养技术、市场信息、生产资料和产品销售等多种服务,提高企业和中介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大力发展订单农业,规范合同内容,明确权利责任,提高订单履约率。鼓励企业设立风险资金,采取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紧密、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与企业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五)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和产品认证步伐。龙头企业要率先实现标准化生产,对生产基地、产品加工、包装销售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农产品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实行全过程标准化管理,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通过定量包装、标识标志、商品条码等手段,加速推行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标准化管理。
(六)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龙头企业要成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加快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做到研发一批、储备一批、应用一批,不断提高精深加工水平和产品档次。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自建研发机构,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联合攻关,重点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注重国际先进技术的引进和转化。要加强与农技推广服务部门的合作,企业要成为农业科技入户和培训农民的有效载体。
(七)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制度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政府扶持农业产业化资金应锁定重点对象,并主要用于农业保险和龙头企业发展担保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八)制定合理的激励机制,调动全方位的积极性。2006年,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第一年,也是中央、省加大资金、项目向农业倾斜扶持的起始年。为此,建议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合理的激励机制,调动各阶层、各单位及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多向上级争取扶持项目和资金,以利加快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完)(舒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