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方面成绩·
一、决定权行使有新探索
常委会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决定权,共依法作出决议、决定5个。
依法审查批准财政决算。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了绵阳市200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切实做好“十一五”规划预审工作。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绵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的说明,组成人员对制定“十一五”规划提出了许多建议意见,促进了规划的进一步完善。
推进科技城建设。常委会针对科技城建设中的体制创新、环境保护、科技城成果转化等工作,开展视察、调查、听取工作汇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障和促进与科技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监督工作有新突破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举行常委会会议5次,主任会议9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汇报12项,通过履行职权,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监督的主要工作有:积极推动“三大要务”、“十件大事”的实施;加强“三清理、回头看”工作的督查;强化对经济工作的监督,推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密切关注“三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对禁毒、推广有线数字电视等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重视对《关于加强武引二期武都水库建设的决议》等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
三、法制建设有新进展
常委会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深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开展执法检查。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常委会集中组织了多次执法检查。先后对《土地管理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残疾人保障法》、《行政许可法》、《文物保护法》等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了法律法规在我市的全面实施。
深入推进“四五”普法工作。2005年是“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年,常委会和市法建领导小组联合开展了对全市“四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
切实做好司法监督工作。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内司委共备案审查司法案件93件。常委会第二次主任会议通过了《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司法案件监督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同时对司法机关部分案件备案工作和重要司法信访案件交办工作开展了检查。
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共处理群众来信3189件,来访7738人次,其中30人以上集体信访41批,常委会领导阅批来信来访410件,省人大转来信555件。截至2005年底,受理的来信来访均已按要求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办理率达99%。
四、任免工作有新举措
常委会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继续坚持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同时,制定了《绵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程序规定》,对材料报送、简述任职作为、颁发任命书、就职宣誓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完善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程序。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5人次。常委会加强对被任命人员的监督,2005年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常委会呈交了年度述职报告。
五、代表工作有新改进
换届后,根据《代表法》的规定和我市的实际情况,常委会对443名代表进行分组,建立了学习、视察制度,制发代表证,将常委会有关文件、重要工作情况等及时通报代表,既方便了代表在闭会期间参加活动,又拓宽了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出建议158件。截至10月底,代表们提出的158件建议已办理完结,并书面答复了代表,代表满意率达98%。
此外,常委会还组织全体市人大代表在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前进行了集中视察;组织在绵的全国人大代表,对我市旅游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组织在绵的省人大代表进行集中视察,并将调研、视察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交“一府两院”办理。
六、自身建设有新成效
常委会重视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思想、作风和廉政建设,抓住关键环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和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
二是不断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加大审议意见督办力度。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
四是做好人大制度宣传报道工作。 绵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