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城市规划区住房建设“十一五”规划,已经绵阳市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摘要公布如下:
一 、绵阳城市规划区住房建设“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和《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调整住房结构, 稳定住房价格, 引导合理消费”等要求, 结合《绵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在兼顾不同住房消费需求的前提下, 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供应, 在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引导的基础上, 确保绵阳城市规划区内新开工的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含经济适用住房)所占比重,达到住房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二、绵阳城市规划区“十一五”期间住房建设总量
绵阳城市规划区“十一五”期间共规划建设各种套型住房90000套,建筑面积900万平方米, 用地7000亩。
⑴五年内共面向市民提供的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630万平方米70000套。其中: 面向社会供应的普通商品住房576.5万平方米64000套;面向中低收入家庭供应的经济适用房50万平方米5500套;面向低收入家庭提供的廉租住房3.5万平方米500套,并落实实物配租每年100套。
⑵面向高收入家庭供应的9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270万平方米20000套。
三、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房供应结构的具体实施指标
⑴2006年绵阳城区新建商品住房160万平方米16000套。其中,建设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101.35万平方米12600套;建设经济实用房10万平方米1100套;建设廉租住房0.65万平方米100套。
⑵2007年绵阳城区新建商品住房170万平方米17000套。其中,建设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108.35万平方米13300套;建设经济实用房10万平方米1100套;建设廉租住房0.65万平方米100套。
四、未来五年住房建设规划的具体布局及结构
⑴在城区的东、南、西、北四个方位,一次性规划5处共占地370亩、可开发建设50万平方米,并分三年开发完成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小区,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⑵结合市中心危旧房改造,规划建设供中等收入家庭购买的高层电梯公寓和普通商品住房,以缓解市中心土地紧张和建筑密度大等压力。⑶结合中国宜居城市——西部水城的建设,在“三江六岸”集中规划5处开发建设非普通商品住房。
在具体的规划结构控制中,按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镇建设的总体要求,五桥以内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保证在整个住房开发建设的50%,为确保目标的实现,五桥以内所有住宅项目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占项目比例不低于85%,一方面充分提高中心城市土地利用率,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市民的居住习惯和方便居民的工作及生活,另一方面保证城市的繁华和活跃城市商气。20%作为城区四周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和廉租住房建设,以减少土地的成本来保证提供中低价位的住房;按项目所在区域控制比例建设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达到商品住房城市总量控制和均衡发展的目标。其余的30%主要规划在五桥以外、“三江六岸”沿江地块第一界面、科创园区坡地等地段,建设90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