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努力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经过“十五”期间艰苦努力,全县“两个确保”的历史性任务全面完成,市场导向就业机制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日趋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机制初步形成。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
完成“两个确保”历史性任务。
近五年全县累计筹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450万元,发放基本生活费和代缴社会保险费130万元,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769万元,为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基本养老近三亿元,五项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 .2亿元。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近五年,下岗失业 人员再就业率达到80%以上。城镇新增就业110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9100人,就业培训6000人,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500余万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有效控制在4.5%以内。保持了全县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认真实施“三个30万”工程。
近几年我县向海外输出达500余人次,劳务输出从2001年输出23.6万人创收8.5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30.4万人创收16.3亿元。提前实现劳务输出30万人的目标。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参保对象扩大到包括非公企业及个体劳动者,五项保险参保总人数已达到10万人次,基金年收入突破亿元。全县1.2万余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保持在100%。
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成倍增长。
2006年比2001年养保基金结余增长8倍,医保基金结余增长2.6倍,失保基金结余增长1.8倍,工伤保险基金结余增长2.9倍。基金总结余1.2亿元。
逐步完善医疗保险配套措施。
目前全县参保人数已达到3.66万人。制定并组织实施了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医疗保险、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等配套政策。
努力争取中央养老保险金转移支付。
近五年共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0138.5万元,争取就业再就业补助资金720万元,有效地弥补了我县基金支付缺口。
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初步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不断加强。
我县2003年成立了“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通了“12333”维权电话,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
劳动保障基础进一步夯实。
基层劳动保障平台普遍建立,金保工程全面启动,社会保险经办逐步规范,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培养和造就了一支能打硬仗的劳动保障干部队伍。(完)(胡俊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