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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08-10-10 9:02:27】 【来源:四川新闻网】【字体:  】 【颜色: 绿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绵阳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大接访活动的通知》精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63次会议决定开展常委会领导大接访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从2008年10月15日起,每周三(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轮流接待上访群众。

二、接访地点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一楼信访接待室。

三、接访电话

市人大常委会信访接待室:2210770。

四、来访须知

(一)大接访活动期内,来访人必须严格遵守《信访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不得有违法行为。

(二)来访者应提交书面材料,简要阐述来访意图;确无书写能力的也可直接向接待领导口述,由信访处作好记录。

(三)来访人员须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凭有效证件登记;多人反映同一问题的,应当推选2-3名代表。

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8年10月9日

 
 编辑:周丽 打印本稿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