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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卫生局关于招聘卫生监督协助执法管理员的公告
2008-10-14 12:21:17】 【来源:四川新闻网】【字体:  】 【颜色: 绿
 

为加强卫生防病工作,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卫生执法监督协助管理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绵阳市(含县市区)正住户口的公民;

2、具有公共卫生学、医学、法律等专业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法律、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和具有卫生执法工作经历者,学历可放宽至中专;

3、年龄35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口吃。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执法工作。

二、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量化计分考试,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和招聘对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

笔试内容主要为法律法规基本知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卫生法律法规(《食品卫生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

面试内容主要为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激励能力及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专业能力、个性特征等。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和近期两寸免冠照片2张及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到绵阳市卫生局人事科报名。报名时间为2008年10月21日-23日。

四、体检

按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费用自理。

五、公示

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确定考试成绩位列前30名的人员为拟聘人员,并在绵阳市卫生局网站(http://wsj.my.gov.cn/)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考试成绩等,公示期限七天。若有情况反映者,请以真实姓名和具体事实,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六、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者,绵阳市卫生局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三年,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但最长不得超过两个合同期。

聘用的协助执法管理员试用期三个月,在试用期内未取得《四川省协助行政执法证》或工作考核不合格者自然解除劳动关系。

2、协助执法管理员上岗统一着卫生监督协管员制服,由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统一配发。

3、协助执法管理员每月基本工资1200元,工作表现突出的,每月可给予适当的奖励。

协助执法管理员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政策。在工作期间因公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4、聘用期间,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以参加行政、事业等单位的招录考试。

5、协助执法管理员要严格遵守国家行政事业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执法人员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的,按规定予以解聘。

特此公告

二00八年十月十四日

 
 编辑:周丽 打印本稿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