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塔山镇迎丰村为省定贫困村“5.12”灾后恢复重建试点村。为切实搞好试点示范,根据三开发〔2007〕4号文件要求,决定对该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采取公开向社会招标比选的方式确定施工队。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内容
塔山镇迎丰村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程。
二、报名时间
2008年11月3日至2008年11月7日17时。
三、报名地点及要求
地点:三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政府综合楼顶楼,联系人:蒋跃明,电话:5335593)。
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相应工程资质;2、投标单位或个人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或法人委托书及介绍信原件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3、交报名费1000元(中标者不退,未中标者当场退还)。
四、投标要求
1、报名单位投标时,交信誉保证金2万元,未中标者当场退款,中标者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若中标后弃标或转标则不予退还)。
2、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程实行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报名单位在11月12日前,按照提供的工程量准备好正规投标文件。
五、投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组织招标单位:三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