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灾后过渡安置和重建过程中,高新区始终坚持以法律为准则,以社会公德为依托,以明理沟通为手段,以调解协商为桥梁,通过建立“四项机制”,成功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取得了集体上访、信访老户下降和信访秩序显著好转的良好效果,确保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有序进行。
高新区建立了党政“一把手”“每月接访日”,每月上、下旬各确定一个工作日,分别由党政主要领导接待上访群众。以区委、区政府两套班子成员、区级部门“口长”单位为牵头人,落实科级干部每人联系上访群众和贫困村的工作机制,化“上访”为“家访”。该区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制度,每月定时召开两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由各成员单位汇报本阶段排查调处情况,并对一些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及时通报,及时调处。同时,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巡回化解工作机制。成立了以政法干部、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以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巡回调解小组,每月定期开展巡回调解工作,解决基层重大、疑难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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