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代表,颁发“绵阳科技城VIP”金卡,享受绵阳城区公益设施、治安、医院、机场、交管及子女选学校入学等VIP服务;对外来投资业主、骨干职员及其家属实行优先办理户口,在就业、就医、社保、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优先服务。”这是中国(绵阳)科技城管委会昨日正式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承接产业转移若干政策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一个条款。这个《办法》共有12条,分别从投资额、投资进度、纳税额、人才培训及引进等方面,制定了诸多优惠政策,成为科技城承接产业转移的“独特优势”,引来市民热议。
吸引人才
企业发工资 政府发奖金
对于企业引进的人才,除企业发给工资外,政府还会按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办法》规定,对企业引进的人才,根据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一定比例,以累进制的方式给予奖励,其中:年薪15—30万元按30%奖励,30—50万元按50%奖励,50万元以上按70%奖励。企业培训员工,也有相应奖励措施。《办法》规定,凡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围绕科技城工业发展需要,实行定向订单式职业培训,且培训时间超过3个月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提供3%的培训费用支持。
吸引老板
纳税500万 政府发金卡
对于企业的法人代表,《办法》给出了更多、更好的“服务型措施”。《办法》规定,纳税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代表,颁发“绵阳科技城VIP”金卡。拥有VIP金卡,将“享受绵阳城区公益设施、治安、医院、机场、交管及子女选学校入学等VIP服务;对外来投资业主、骨干职员及其家属实行优先办理户口,在就业、就医、社保、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优先服务。”
“绵阳有南山中学、绵阳中学、外国语学校等众多全省闻名的优质教育资源,这一条对于众多望子成龙的老板来说,也具有相当吸引力。”绵阳市投资促进局局长朱槟安说。
吸引资金
投资上10亿 土地出让100%支持
《办法》规定,鼓励类工业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资强度在150万元人民币/亩以上,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优先供地,项目用地价格按国土部门公布的工业用地最低价格标准执行。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土地出让价40%—100%的比例给予支持,其中:5000万元—1亿元按40%、1—3亿元按50%、3—5亿元按60%、5—10亿元按70%、10亿元以上按100%支持。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投资10亿元以上,将获得土地出让金“买一送一”的优厚待遇。
减免费用
行政事业规费 能免全免
《办法》规定,科技城管委会权属以内,国家明令不能减免的各种行政事业规费按低限收取,其余全免;全面履行《 投资协议》各项约定,“零费用”办理开工相关手续,其办理开工相关手续过程中缴纳的工商注册登记工本费,预核名称费,企业代码证工本费,地税、国税登记工本费,地形图纸费,宗地放线定桩费,土地评估费,宗地测量制图费,土地登记费和工本费等费用,由项目所在地政府承担。
鼓励发展
年税金“上线” 标准厂房“免费”
《办法》规定,进入绵阳科技城标准厂房的生产企业,年税金达到400元—1000元/㎡的,三年内给予30%—100%的租金支持,其中:1000元/㎡及以上按100%,800—1000/㎡的按80%,600—800/㎡元的按50%,400—600元/㎡的按40%;年税金达到5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当年实际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60%的支持;国有资金建设的标准厂房,可以优惠出售给生产性企业,年纳税达到100万元的企业享受成本价,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根据企业税收贡献,可以按成本价直至零价格限额购买标准厂房。
“这就是说,如果年税金达到1000元/㎡,三年内将享受标准厂房租金‘免费’的优惠政策”。科技城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张健说。
市民热议
按贡献大小享受“优惠” 理所当然
据了解,《办法》所列出各种“优惠”,是针对2008年承接引进到科技城的工业项目,在全面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的同时的基础上,五年内还可享受这些“附加优惠”。市委常委、科技城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易杰介绍说,今年绵阳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引进内资250亿元,引进外资2.2亿美元(含间接引资);外贸出口10亿美元(含代理出口);确保引进世界500强企业2家以上、国内500强企业5家以上、行业500强企业10家以上、亿元以上企业20家以上。《办法》的正式出台,不仅将成为科技城承接产业转移的“独特优势”,也是实现这些目标的有力保障。
《办法》的出台,也引起绵阳市民的热议。市民普遍认为,该《办法》的出台,将极大提升科技城招商引资的吸引力,对于绵阳紧紧抓住产业转移的机遇,意义重大。“企业对社会贡献大,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企业负责人及企业人才的亲属及子女跟着‘沾光’,有利于吸引人才。只有留住了人才,科技城的建设才能成功。”家住绵阳市绵兴东路海棠花园的张先生说。(完)(王陵 侯治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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