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仙区观太乡党委政府建立健全了“一接待、两陈述、三公开、四监督和五评议”的工作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灾后重建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一接待”即党代表定期接待日制度。每月最后一天确定为乡党代表接待日,听取党员和群众的建议并与相关单位和部门衔接给予答复。“两陈述”即述职述廉制度。每半年或重要时段和重要工作完成后村支“两委”主要领导要向党员群众述职述廉,接受党员和群众评议。“三公开”即定时、定程序、定内容向党员和群众就党务村务和财务工作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四监督”即要求各级组织和干部要做到自我监督,全面接受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和组织监督。“五评议”即个人自评,党内互评,群众参评,领导点评,组织终评制度。每年年底每位党员干部和党组织必须主动接受五项评议,乡党委政府将评议结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要因素纳入考核。(绵阳日报/记者 许星)